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
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,2个直属机构,3个事业单位,11个基层派出机构。
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设有多个职能机构,包括内设部门、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,以及多个基层派出机构,以提供高效和全面的税务服务。
办公室、政策法规科、货物和劳务税科、所得税科、收入核算科、纳税服务科、征收管理科、财务管理科、人事科、教育科、监察室、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、进出口税收管理科以及机关党委办公室、离退休干部科(挂靠人事科)。
明建华,党组书记、局长,全面负责税务局工作。 刘远瞻,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分管征收管理科、财务管理科祥卖宏及信息中心。 王长亭,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人事科、进出口税收管理科、机关党委办公室及离退休干部科。 苏哲,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负责所得税科、收入核算科及票证中心。
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,政策业务、机构设置、干部管理、人员编制和经费均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,从1994年10月1日起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税收征管职能。
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机构简介
1、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31日正式成立。是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,政策业务、机构设置、干部管理、人员编制和经费均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,从1994年10月1日起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税收征管职能。
2、北京市朝阳区的国家税务局,诞生于1994年8月31日,其身份作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,隶属于国家税务系统的垂直管理体系。自成立以来,其政策业务、机构设置、干部管理、人员编制以及经费均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严格管控,从1994年10月1日起,在朝阳区范围内全面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责。
3、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设有多个职能机构,包括内设部门、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,以及多个基层派出机构,以提供高效和全面的税务服务。
4、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作为本地区的税务管理机构,主要负责税收征收、管理和监督工作。它通过执行税收法律法规,管理纳税人的日常税务事务,监督税收行为,确保税收的及时、足额入库,维护税收秩序和税收法治。
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
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,其中包括:首要任务是,它负责在本区域内推广、贯彻执行与地方税收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确保税收工作的合规进行。其次,根据市地税局下达的预算收入指标,税务局需要制定并执行本地区的税收计划,以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和有效管理。
一)负责本辖区内宣传、贯彻、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(二)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,负责编制本辖区内的地方税收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(三)负责依法实施辖区内各种税、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。
主要负责本地区的税收征收、管理和监督工作。税收征收 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负责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,按照规定的税收政策和征管程序,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工作。这包括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等各类税种的征收,确保税收的及时、足额入库。税收管理 除了税收征收,税务局还负责税收管理工作。
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包括:首先,该机构致力于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并针对朝阳区的实际状况,制定相应的实施策略和细则。其次,根据朝阳区的经济发展规划,税务局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确保其有效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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